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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春节将至森林防火要注意!(三)
作者:admin    发布于:2024-02-04 08:25    浏览次数:
  

  春节将至,群众生产生活、祭祖扫墓等活动日益频繁,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森林火灾,给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。因此,石棉法院选编了近年来因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,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遵纪守法、安全用火。

  宿某在石棉县某村的自家地里,抽完烟后便将清理下来的杂草堆成两堆点燃,因其时突然起风,燃烧的杂草便将林边的植被引燃,火势迅速向山林蔓延。宿某看见山林被引燃后,用树枝去灭火,但一人根本无法将山火扑灭,宿某便找人帮忙积极灭火,但因火势较大,此次森林火灾于2日后才被扑灭。后宿某主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。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宿某焚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,过火面积为559.88亩(其中退耕还林面积73.94亩),地类为乔木林地,森林类别为公益林,立木资源直接损失为65752.62元。

  石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宿某在焚烧杂草时,因疏忽大意而引发火灾,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失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失火罪。宿某案发后主动到案,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是自首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。宿某取得谅解,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结合宿某无犯罪前科,犯罪情节较轻,对其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,依法决定对其适用缓刑。最终判决:宿某犯失火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;宿某对过火林地进行恢复性补栽补种。

 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,破坏性大且难于处置,居森林自然灾害之首。一时疏忽就可能引发森林火灾,不仅自身受到严厉惩罚,也给环境造成危害。在此提醒大家,护林防火,人人有责,不要在林区生火、吸烟、上香、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。爱护环境,共护绿色家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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